公告日期:2025-11-06
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36660 证券简称:钢研功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25-04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修订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5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5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异议函主要内容
编号:2025-052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对西安钢研功能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3645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你公司报送的《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你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挂牌转让条件,本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你公司应在本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本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前,你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及时向本所报告。
(三)你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手续。
(四)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你公司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五)你公司应切实履行存续期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六)你公司应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等情形,你公司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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