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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15:37:20 股吧网页版
胜利监理: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6665 证券简称:胜利监理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和对照显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 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公司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西二 第十四条 公司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西
路 474-18 号华纳大厦 19-20 层。 二路 474-18 号华纳大厦 19-20 层,邮
政编码:257000。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上述情形
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
给职工。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及前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将其持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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