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836668 证券简称:奥星电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经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牧亭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04.37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
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专注于为顾客创造价值,为社
会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福利。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外壳
(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售电业务(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批发、零售:电子元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装、陶瓷、百杂货;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股票发行时,不安排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现有股东是指股票发行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人民
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1,294,500 股,公司的发起
人名称、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一:詹有耕
家庭住址:浙江省临安市潜川镇牧亭村***
身份证号码:330124195109******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1,131.770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15%,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蔡金朝
家庭住址:浙江省临安市於潜镇潜洲街***
身份证号码: 330124195506******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3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0%,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詹根祥
家庭住址:浙江省临安市潜川镇牧亭村***
身份证号码: 330124196404******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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