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秉扬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32.0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75.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净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7.61 万元,投向年产 40 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5,673.42 万元,其中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攀枝 22132201040016938 专户 0.00 -
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份有限公司攀枝 22132201040019262 专户 16,734,185.25 金 4,000 万元
花分行
合计 16,734,185.2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4,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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