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或“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
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攀枝花秉扬矿业有限公司、盐边县宏金星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广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运天晨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疆晨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省皓钠实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资金营运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流程及成本管理、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发、对子公司管控、信息披露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做出的决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超越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生产调度会议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监事会是
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2、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根据内部职能划分,公司设立了行政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审计部、采购部、生产部、技术部、检测中心、技术中心、设备部、销售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
3、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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