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攀枝花秉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认定
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杨建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拟补充认定的核心
员工以及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止,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上述事项提出异议。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
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并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网刊登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24),经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刊登了《攀枝花秉
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8),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限制性股票登
记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318,000 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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