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3 18:51:20 股吧网页版
紫极科技: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紫极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一)审议否决《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公告《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股数 1,19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翟永明、成都恒信紫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否决《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本次发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接受主办券商及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与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否决《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 转系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同意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股数 1,19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翟永明、成都恒信紫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否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否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根据反馈意见补充、更新申请材料;

(2)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及其他文件;

(3)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登记等事宜;

(5)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