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6681 证券简称:泰嘉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接受了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9)230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亚会B审字(2019)2305号审计报告所述,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如下:
公司2018年度委托采购,产生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576.73万元,亚太事务所对委托采购书、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协议、银行流水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仍对该货款占用资金代理费性质存疑无法确定费用支出的准确性,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销售费用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
二、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广泛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9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
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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