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27 16:45:08 股吧网页版
四达新材: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7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6683 证券简称:四达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欣达”)系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对四川欣达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即四川欣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 万元,由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700 万。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0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0-036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增资情况说明

万佳安数据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至 1000 万元。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欣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石马科技园

经营范围:复合塑材、电工器材的生产、销售;项目投资及相关策划、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玻璃纤维制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服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的总资产为 16,252,158.98 元,净资产为 3,320,634.29 元,2019 年度净利润

公告编号:2020-036

为 965,625.98 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增加对四川欣达的投资将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从而更好地实施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提升公司未来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从公司长远战略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提高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