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6688 证券简称:远行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远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远行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远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下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远行科技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远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 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 人;公司在深 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业执照。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770301803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定代表人。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
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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