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9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6689 证券简称:皓华网络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中的授予、解锁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司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和执行。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列: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2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0 万元
3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00 万元
注:以上“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 70分(含 70 分),才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根据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期间为对应考核年度年度报告公告后的 2 个月内。
(二)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内每年度 1 次。
七、考核程序
1、公司依照科学考核、有效评估的原则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股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 1 次。
2、董事会对考核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并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并存档,所有被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须经董事会确认。
3、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目标制定:每考核期期初,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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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公司年度经营划,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业绩目标。
4、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目标评定:每考核期期末,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实施,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董事会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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