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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8 03:52:06 股吧网页版
家电网:股权质押解除公告(已取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6694 证券简称:家电网 主办券商:银泰证券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黄伟军质押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932%。在本次质押的
股份中,3,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6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 年 1 月 21 日和 2 月 3 日,深圳市红塔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分两次受让黄伟军和公司第二大股东付飞泉 9.9318%的股份。2020 年 1 月 13 日,
黄伟军和付飞泉分别质押了 15.0250%、10.4411%的股份给深圳市红塔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若黄伟军质押的 15.0250%的股份加上付飞泉质押的10.4411%股份被行权,深圳市红塔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35.3979%的股份,而黄伟军的持股比例将变为 29.2090%。公司将由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如果本次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公告编号:2020-016

年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本次股权质押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黄伟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6,054,700、44.2340%
股份限售情况:22,329,525、37.9096%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4,850,000、25.211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1)2017 年 9 月,黄伟军质押公司股份 1,770,000 股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公告编号:2018-039)。

(2)2018 年 8 月,黄伟军质押公司股份 3,000,000 股给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盐田
支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告编号:2018-026),上述股份已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解除股权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3)2018 年 9 月,黄伟军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 股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告编号:2018-037),上述股
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解除股权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4)2018 年 12 月,黄伟军质押公司股份 3,000,000 股给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告编号:2018-048),
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解除股权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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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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