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6696 证券简称:旗华建设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450 号绿地和创大厦 1304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孔飞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孔飞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 0%,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
公告编号:2024-021
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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