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6703 证券简称:创一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诉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7 日立
案。本案案号为(2025)湘 0304 民初 242 号。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法院
的诉讼受理通知书,已向受理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且根据受理通知要求,准备所需提交资料及做好其他相关准备,等待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卓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1
法定代表人:谭闻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签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供货,但被告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双方确认结欠货款 9,960,275.4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9,960,275.4 元及利息(其中 8,588,371.50 元,
自 2022 年 10 月 23 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剩余 1,371,903.90 元,自起诉之日
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 倍计算);
2.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在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已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诉讼保全费,等待通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经营现况,本次诉讼是公司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原告,本次诉讼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且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存在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5-001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诉讼费交纳通知书》;
四、《保全费交纳通知书》;。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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