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0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6704 证券简称:柏莱特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议
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曹建厂先生及殷娇女士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曹建厂先生及殷娇女士同意在期限内由其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 收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收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4
(2)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
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5)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
终止挂牌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
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
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
股东曹建厂先生及殷娇女士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回购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鲤强
联系电话:010-82873426
电子邮箱:liliqiang@brightchina.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 493 号
邮政编码:100018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
如有异议,请在有效期内尽快与公司书面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公司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相关事宜。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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