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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昀丰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计划,国信证券派出王延翔、武鹏、龚癸明、徐氢及沈捷妮等五名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延翔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且保荐代表人不少于 2 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对昀丰科技进行了辅导备案

登记,辅导机构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开始对昀丰科技进行辅导工作并按期报送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信证券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向辅导对象提供材料组织自学、组织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公司治理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

辅导工作。

(三)辅导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的辅导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双方均按照辅导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作,并互相督促、相互配合。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指导企业加强公司治理,通过会议讨论、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向辅导对象强调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的必要性,帮助辅导对象树立规范意识,提升公司规范治理能力,为做好上市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2、结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IPO 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最新审核动态,向辅导对象进行内容讲解与业务探讨。

3、进一步向辅导对象进行新《证券法》宣传培训。引导辅导对象进一步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4、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2 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针对公司特点强化针对性的核查,督导公司进一步做好相关规范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述机构在本辅导期内积极参与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的财务及法律相关事项持续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对取得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归纳与整理,对公司在筹备上市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时持续跟进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结合公司经营动态及 2021 年下半年以来“限产限电”“能耗双

控”等相关产业政策影响、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督促公司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主要问题。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工作计划

根据辅导工作计划,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类型 工作内容

1、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 2、组织辅导对象进行新《证券法》及配套规则的学习

3、相关辅导对象通过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组织的辅导考试

申报材料制 1、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完成申报材料制作,完成中介机构项目内核工作

作及内核 2、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送辅导总结及验收申请工作

辅导验收及 1、完成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工作

申报 2、完成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工作

(二)辅导工作重点

1、完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工作,协助并督导公司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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