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2-20 00:20:00 股吧网页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0210)

公告日期:2020-02-20



昀丰科技 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目 录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

四、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昀丰科技 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提高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法律、财务的相关专业知识,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于 2019年 11月偕同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有关人员到贵局办理了该公司的辅导备案手续,此后辅导机构按照已制定并在贵局备案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昀丰科技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根据《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年 4月修订)》的工作要求,现将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19年 11 月 19日对昀丰科技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第

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9日至 2019 年 12月 31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国信证券与昀丰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派出王延翔、武鹏、龚癸明、徐氢及沈捷妮等五名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延翔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昀丰科技 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王延翔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法律硕士学位,

200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2008 年加入国信证券,曾主持并保荐登海种业首发、粤传媒首发、隆基股份首发、隆基股份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隆基股份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隆基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担任远东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隆基股份首发及多次再融资、隆基股份 2016 年公司债,以及昀丰科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及公司挂牌后的历次股票发行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武 鹏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管理学学士。2008 年开始从事投

资银行工作。曾参与隆基股份首发、隆基股份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隆基股份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隆基股份 2016 年公司债、隆基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隆基股份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等项目,担任昀丰科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及公司挂牌后的股票发行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龚癸明 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

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隆基股份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昀丰科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司挂牌后的历次股票发行等项目。

徐 氢 女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经理,金融学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