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6711 证券简称:志诚教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
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和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合
公告编号:2021-011
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1]第 32-1000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不存在意见分歧。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51,861,771.54 -48,201,044.33 103,660,727.21 -32%
负债合计 47,453,415.90 0 47,453,415.90 0%
未分配利润 9,464,889.11 -48,162,372.08 -38,697,482.97 -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104,408,355.64 -48,201,044.33 56,207,311.31 -46%
少数股东权益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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