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贵公司拟延期披露年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2020】264 号股转系统公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承接情况
我所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与贵公司签订了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双
方约定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提供审计资料,于 5 月 29 日出具审计报告。贵公
司为我所新承接客户。
在承接业务时,项目合伙人详细了解了业务环境,包括并不限于委托目的、委托的要求、股权结构、组织结构、资产规模、生产经营状况、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遵循独立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事务所时间及人员安排,收费情况等,报经质量控制部门审核后,同意承接贵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
二、就必要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开展、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沟通等情况
贵公司能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能配合审计工作开展,无其他情形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目前不存在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
三、审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
因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所属教育培训行 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线下培训点无法正常复工,下游中学复课时间较迟,部分年级逐步复课,影响了我所无法按期
正常开展询证函及走访等审计程序的开展等相关工作,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审计工作仅执行了公司无形资产、股本、资本公积等科目,为就尽快完成审计工作,经与贵公司协商,拟采取增加人员充实力量,同时积极与往来方取得联系,抓紧实施函证等审计程序。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经与贵公司协商,审计人员将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预计
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