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59
证券代码:836711 证券简称:志诚教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苏公W[2020]A114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2020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所涉及的问题,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