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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19:06:39 股吧网页版
宁腾物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6712 证券简称:宁腾物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南京宁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南京宁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为维护南京宁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8.00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

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
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
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
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8 万股,均为普 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通股。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管。”
存管。

新增 第十九条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1008 万股,全
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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