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9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6718 证券简称:永锦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的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
公告编号:2018-040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松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1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本次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银行账号:1001804929000000423
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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