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冈精密”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吉冈精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09 号《关于核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和 12 月,分 2 次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418.4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937,2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4 日扣除承
销费(含税)9,777,096.89 元后到账 244,160,153.11 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15,180.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3,622,069.5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142 号和天衡验字(2021)0016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相应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
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苏州银行无锡分行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余额 目前状态
无锡吉冈精密科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 51338500001032 0 已注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无锡分行
无锡吉冈精密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501010402447
2 0 已注销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57
合计 0 -
三、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金额(调整
后)
1 年产2,900万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 15,000.00 15,000.00
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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