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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8:35:22 股吧网页版
吉冈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4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5.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不设副董事长。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十六)除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提供财务资助之外
的其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外),达到股东会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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