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3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6727 证券简称:广美雕塑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000000 股,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5,200,000 股。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29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公告编号:2019-027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 2019 年 7 月 3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 (%)
限售流通股 9,450,000 52.5 3,780,000 13,230,000 52.5
无限售流通股 8,550,000 47.5 3,420,000 11,970,000 47.5
总股本 18,000,000 100.00 7,200,000 25,2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4004 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布澜路 182 号 182 设计园 1-103
联系人:周春苑
电话:0755-83116076 传真:0755-83182972
九、备查文件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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