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4-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双鸟锚链: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836730 证券简称:双鸟锚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双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7年度,公司关联方嵊州市山鹰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向公司

采购材料,共计10,230.34元;公司关联方浙江双鸟起重设备有限公

司向公司出售原材料共计11,419.67元。

2、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黄泽支行申请贷款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黄泽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65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关联方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担保期一年。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合同总金额实际为1,800.00万元,由于开会审议时已经偿还了150.00万元,董事会按照当时的净额1,650.00万元审议,本次追认150.00万元关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及担保方式均不变。

3、2018年3月公司与董事孙国平签订协议,以市场价220,000.00

元向孙国平转让公司车辆(丰田皇冠)一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浙江双鸟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斌系本公司董事长张文忠之二女婿;嵊州山鹰起重工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臻系本公司董事长张文忠先生的二女婿魏斌之弟;孙国平为公司董事;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双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双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9.82%的股份。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嵊州市山鹰起重 黄泽镇 工业功能区腾 有限责任公司 魏臻

工具有限公司 龙路15号

浙江双鸟起重设 黄泽镇工业功能区腾龙 有限责任公司 魏斌

备有限公司 路9号

孙国平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东 - -

路4号一单元701室

浙江双鸟机械有 嵊州市黄泽镇工业功能 有限责任公司 张文忠

限公司 区玉龙路16号

(二)关联关系

浙江双鸟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斌系本公司董事长张文忠之二女婿;嵊州山鹰起重工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臻系本公司董事长张文忠先生的二女婿魏斌之弟;孙国平为公司董事;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双鸟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双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82%的股份。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7年度,公司关联方嵊州市山鹰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向公司

采购材料,共计10,230.34元;公司关联方浙江双鸟起重设备有限公

司向公司出售原材料共计11,419.67元。

2、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黄泽支行申请贷款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黄泽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65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关联方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担保期一年。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合同总金额实际为1,800.00万元,由于开会审议时已经偿还了150.00万元,董事会按照当时的净额1,650.00万元审议,本次追认150.00万元关联担保金额,……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