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9
证券代码:836739 证券简称:赛弗道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宁波东皓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皓”)100%股权,宁波东皓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公司,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 拟将宁波东皓 30%的股权转让给潘金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07,638.43 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三)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人民币 118,542,755.62 元,归属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31,382,743.20 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宁波东皓资产总额的 30%
为 22,031,354.91 元,净资产的 30%为 1,907,638.43 元,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8.59%,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6.0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子公司宁波东皓模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潘金萍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南路 109 弄 2 号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东皓模具有限公司 3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二路 3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宁波东皓模具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二路3 号,经营范围为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装检具、注塑部件的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宁波东皓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未经评估)30%的
资产总额为 22,031,354.91 元,30%的资产净额为 1,907,638.43 元。(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三) 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未经审计及评估,详见交易标的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 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
不涉及。
(五) 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
本次股权转让未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东皓 70%股权,宁波东皓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 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参照宁波东皓截至 201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作价。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宁波东皓 3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90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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