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南京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阅,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数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430152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优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
27,762,032.38元,公司实收股本8,721,755.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因优通科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等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公司 2024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如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如公司 2025 年、2026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分之一,且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优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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