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6752 证券简称:生光谷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北京生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警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 6月 28 日,北京生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 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
的挂牌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
转系统发 [2017]49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事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挂牌公司未在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
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 公告编号:2017-018
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
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未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度报
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开市起暂停转让(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披露的《北京生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司已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5月22日取得了股转系统出具的《终止挂牌受理通知书》。
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提高全员合规及风险意识,以更稳妥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生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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