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14
证券代码:836756 证券简称:中达金桥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等国家
法律法规,结合《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的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
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
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
投资。
第1页共16页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
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
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
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
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
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2页共16页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
审批手续。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
1.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
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总资产的10%以上、不足50%的(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依据);
2)公司在12个月内进行的对外投资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3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
上、不足50%的,且绝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