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9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6757 证券简称:华信科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19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邹志豪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命韩晓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6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宋清秀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8-027
该任命董事邹志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该任命监事韩晓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以上两位董事和监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原董事宋清秀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其辞职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董事会提名和股东大会审议,任命邹志豪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
原监事张绍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其辞职后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监事会提名和股东大会审议,任命韩晓伟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邹志豪先生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韩晓伟女士任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公告编号:2018-027
会议决议》;
(二)《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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