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6759 证券简称:千江高新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状况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同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
公司于 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小锋、李会宁已作出承诺,内容详见2021年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和《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停牌。由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审核,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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