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6759 证券简称:千江高新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江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粉末”)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信,
并拟提供不低于提款金额 10%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为上述事项作质押担保,且拟由刘小锋、李会宁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拟向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将上述事项纳入“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范围内。
2、华江粉末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
信,并拟由刘小锋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具体事项以银行最终审批及以上各方与银行等相关部门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小锋、李会宁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
公告编号:2020-017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及华江粉末为满足企业顺利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正常需求,是真实的、合理的和必要的,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四、备查文件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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