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5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6759 证券简称:千江高新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794673767F
承诺主体名称 刘小锋 李会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股份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个月内
相关异议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至回购
承诺履行期限
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1-011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刘小锋、李会宁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小锋、李会宁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对截至目前尚未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陶昀持股的公司股票按照以下方式继续实施回购:
1、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股权登记日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持股数量为准。
股东陶昀通过电话、快递等均未能联系上,将继续以下述回购价格对股东陶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回购价格为:每股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但为防止申请终止挂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1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将以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作为回购价格。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2、回购申请时效及提交方式
申请回购有效期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股东陶
昀需要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原件)、异议股东的持股数量证明文件(原件)、异议股东基本信息、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亲自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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