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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津力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0

证券代码:836760 证券简称:津力生物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上海津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上海津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津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

务,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报备。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

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第六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发布,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专门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二章 挂牌报价转让前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挂牌报价转让前,公司应披露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

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三)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六)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七)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第八条 公司应在披露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同时披露推荐报告及其他

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三章 持续信息披露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

告。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八)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九)《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以书面

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向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露:

(一) 年度报告全文;

(二)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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