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836768 证券简称:中迅德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 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暂不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年度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下(含 5%)的资产
损益处置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之外的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十七)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下列事项:
1、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以上 50%以下且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的,或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但不足 15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所称“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但不包括公司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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