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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5:56:26 股吧网页版
龙之泉: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6777 证券简称:龙之泉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会
选举产生,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至少每 6 个月召开一
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并可于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全体监事。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必要时可以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对监事提交的会议提案进行审核,会议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

(三)议题明确、事项具体;

(四)以书面方式提交。

监事会会议的议题应在通知中明确。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
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在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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