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782 证券简称:正大龙祥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82 正大龙祥 2025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由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哈市利民开发区鑫天食品北、萧红大街东 212 米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公司组织编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拟定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审议《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74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八)审议《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公布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马宝林、张雪、张文奇。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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