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002
证券代码:836785 证券简称 :晶彩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前财产保全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彩光
电”)获悉,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出具
(2019)湘 0111 财保 190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湖南省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水桥及其妻子王红梅名下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就上述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在主办券商审查发现后,公司积极核实相关情况,并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补发相关公告,公司目前正积极跟进该财产保全事项及后续可能的诉讼事项,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告编号:2020-0002
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则制度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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