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6785 证券简称:晶彩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订本章程。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 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激励;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活动。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选择合法的方式进 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行 。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七)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行对象对标的资
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
诺,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购发行
对象所持股份;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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