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彩光电”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晶彩光电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各地复工均有所延迟,虽然公司未处于疫情严重地区,但审计项目组受疫情影响,导致审计资源严重不足,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部署,审计项目组在 2020 年4 月 16 日开展现场审计,目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度晚于预期,预
计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将耗时较长,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
成 2019 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晶彩光电聘请审计 2019 年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经连续为其提供了 5 年审计服务。
三、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晶彩光电在会计师进场前,已安排专门主管人员与会计师对接,
按照会计师需要的审计资料清单准备材料,开展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的
准备工作;审计项目组已经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开展现场审计。
公司预计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督导情况
东北证券持续关注公司 2019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项目负责人员多次与公司沟通年报编制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19 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督促其克服疫情影响按期披露年报,并将不能按期披露年报产生的影响告知公司。针对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如若公司不能按照《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
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
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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