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6786 证券简称:明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创新路 96 号办公楼 5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伟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朱俊明因公务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陈永坤因公务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
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0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本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贷款期限1.5年。本次贷款以公司控股股东曾伟明名下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漳房权证龙字第02005266号、漳房权证龙字第02005267号】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曾伟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交通银行授信事项有关的法律并办理有关事宜。
具体授信时间及内容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最终签署的有关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曾伟明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董事曾伟明、林映玲报表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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