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6786 证券简称:明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鑫智能”)于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现说明书>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本4,333,333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99,998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挂牌公司流动资金及设立子公司并缴纳注册资本(租赁厂房投入、支付供应商货款、职工薪酬及其他经营费用)。
2024年2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24}297号)《关于同意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根 据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容 诚 验 字
[2024]361Z0015号《验资报告》,2024年4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5月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5-03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本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基于以上情况,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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