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6792 证券简称:易家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8,141,60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5.51%。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141,6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2025 年 4 月 8 日起至2028 年 4 月 7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公司股东黄群土本次被冻结股份为 8,141,600 股,经查询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黄群土所持有公司股份 8,141,600 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所涉案号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 0108 执 4931号,依据裁决文书号为(2020)京 0108 民初 53 号。
公司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首次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止,冻结股份为 11,43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7%,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第二次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止,冻结股份为 3,716,525 股,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
股转系统官网披露《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黄群土上述三次被冻结股份的原因均依据诉讼裁决文书号为(2020)京 0108
民初 53 号,诉讼事件详情见公司于2020 年 8月 7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的《关
公告编号:2025-014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24)、
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7)、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事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黄群土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141,600 股 、15.51%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141,600 股 、15.51%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如适用)
公司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 3,716,525 股(占比 7.08%)曾被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案号:(2021)京 0108 执 4931 号,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止。
公司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 25,075 股(占比 0.0478%)曾被福建省厦门
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法律文书案号:(2021)闽0206民初1563号及(2021)
闽 0206 民初 1564 号,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6 日止。
公司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 11,431,100 股(占比 21.77%)曾被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法律文书案号:(2020)京 0108 民初 53 号,冻结期限
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止。
公司股东黄群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比 1.33%)曾被厦门市思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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