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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44:04 股吧网页版
东风机电: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6797 证券简称:东风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

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权利,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以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公告编号:2025-036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也不得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的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债务;
(六)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
(七)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 股东会在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控股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告编号:2025-03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视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章责任和措施
第十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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