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二期)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设计”“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保荐、承销之一揽子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华安证券委派刘晋华、卢金硕、洪涛组成安徽设计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刘晋华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
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1 年后,由于安徽设计主要客户所在的房地产行业政策及经营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当前辅导机构对安徽设计的日常辅导工作主要通过日常沟通的方式进行。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2024 年三季
度)。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电话沟通、讨论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对辅导对象进行关于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上市相关法规、制度的辅导。同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运作情况和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适时调整与改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会同其他辅导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安徽设计进行了持续辅导,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沟通交流,传达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改革及动态,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加深辅导对象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政策的理解;
2、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及时发现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从而确
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公司在信用公示系统中填报相关数据,辅导机构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及股转监管的要求督促安徽设计披露了《关于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要求的公告》。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分别在法律、财务方面给予专业辅导,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重点关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进一步督促安徽设计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并指导相关人员了解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辅导对象积极配合;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正常,辅导工作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932.48万元、20,765.6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86.01万元、-1,519.44 万元,近两年业务规模下滑并连续亏损,经营业绩不满足北交所上市有关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要求。2024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573.0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30.17%,公司营收规模进一步收窄。
为提升经营业绩,公司一方面在维持现有优质地产客户相关
市更新业务,力争稳定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进一步细化成本费用控制要求、增加应收款项催收力度等措施管控成本费用及坏账损失,提振经营业绩。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1、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成员与本期辅导人员一致。
2、主要辅导工作
对安徽设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持续关注其生产经营合规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及业务与行业的发展情况。
将通过培训、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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