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6805 证券简称:安徽设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 业务发展方向和当前传统业务下行的市场环境,为了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结合对长期资本市场规划的考虑,积极优化调整业务形态。经充分沟通与慎 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 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 一定期限内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公告编号:2025-002
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时间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25-002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司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 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和最近一期公司经审 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 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