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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3 16:23:40 股吧网页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太亚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八期)

公告日期:2022-02-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太亚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八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科太亚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科太亚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包括:傅承、吴宏兴、黄荣、陈明玮、武侠、王浪舟、王越、李浩一、张庚,其中吴宏兴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协同工作,主要采用了收集整理并查阅相关资料、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上市辅导,帮助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公司经营规范性。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进一步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对公司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3.持续开展行业内上市公司对比研究。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全面搜集并整理行业资料、通过与公司业务人员深入交流,进一步对公司业务模式、同行业上市公司、拟申报公司情况进行持续对比研究。

4.参与公司年终存货监盘工作,了解公司存货管理情况和项目运作情况,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邀请律师、会计师共同参加了公司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律师、会计师对公司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尚待完善的规范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公司经营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正在持续完善中。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协调律师和会计师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过程中,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提出建议。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协助公司建立和更新各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业务流程。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作出诊断、提供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招商证券将继续安排傅承、吴宏兴、黄荣、陈明玮、武侠、王浪舟、王越、李浩一、张庚作为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继续由吴宏兴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安排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律师、会计师梳理公司的各项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针对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解决情况,并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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