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6811 证券简称:永泰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重庆永泰水处理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告编号:2020-008
(3)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对 2019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
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8
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不一致,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
益。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调整数
项目 调整前 (增加+、减 调整后
-)
原金融工具准 新金融工具准
1 2 3=1+2
则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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