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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15:32:48 股吧网页版
华迅智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恒传链条(宜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传链条”)自然人股东冯勇、吴卫红所持有的恒传链条 17.50%股权,拟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750,000 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恒传链条 100%股权。(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
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40,838,694.66 元,净资产总额为 90,617,000.39 元。公司本次购买标的恒传链条 17.5%股权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75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4%;本次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合计为 1.93%。

上述数额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冯勇

住所:湖北省宜都市绿洲新城 9 栋

关联关系:冯勇为公司监事,持有公司 0.41%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卫红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 139-4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冯勇、吴卫红所持有的恒传链条 17.5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北省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2.5%。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链条、链轮设计、制造、销售;链传动技术服务;模具设计、制造、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标的公司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标的公司设立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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